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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曼群岛公司的种类简介
    发表于 2021.08.03 浏览:6119
    文章导读:开曼群岛,SPC。有限责任公司,海外公司

    根据《公司法》,开曼群岛通常注册四种公司类型:普通居民公司、普通非居民公司、豁免公司和豁免有限期公司。后期由于添加经实质的要求,增加了几种在岸公司的简介。根据使用的目的,公司特征,以及法律性,我们可以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1,非营利协会(Not for Profit)

    凡任何社团即将成立为有限公司,如经证明并令监管人接受该社团是为促进商业、艺术、科学、宗教、慈善或任何其他有用的目的而成立,且该社团有意运用利润(如有的话),或本协会为促进其宗旨而获得的其他收入,以及为禁止向本协会成员支付任何股息,本协会可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第80条的规定进行注册,而无需在其名称中添加“有限”一词。非营利组织无需向注册官公布其名称或发送其成员名单,也无需支付年费。如果这些公司符合非营利组织(NPO)的法律定义,则需要根据2017年《非营利组织法》进一步注册为NPO。


    2,豁免公司:豁免有限期公司和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豁免有限期公司(Exempted Limited Duration Company这种形式的豁免公司,在保留对其成员的有限责任的同时(如果需要),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作为合伙企业提供了有利待遇的可能性。一个有限期公司会持续到其组织大纲中规定的终止时间或某事件为止。但是,其期限不得超过30年,并且必须至少有两名成员。在其期限届满时,被视为自动开始自动清盘和解散。但是,如果成员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则可以提前自愿结束。在适用于根据《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其他公司的情况下,有限期公司的债权人及其成员仍可进行强制清算。


    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是豁免公司的一种形式。《公司法》第十四部分规定,任何豁免公司、以延续方式存续的公司和豁免有限期公司都可以重新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该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包括“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或“SPC”。SPC允许将单个投资组合的资产和负债(在世界某些地区称为“单元”)从整个公司的一般资产以及其他投资组合中分离出来。然而,每个投资组合并不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除豁免公司所需的年度申报表外,独立投资组合公司还需提交一份申报表,说明其投资组合在该年内的所有变动情况。(具体如何注册申请,请联系纳光国际)


    3,基金会公司 (Foundation Company)

    基金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它可以由任何人(“创始人”)为任何合法的对象而形成,而不需要对其他人有益,只要它属于立法允许的广泛的参考(基金公司法、公司法等)。其组织文件为其组织大纲和公司章程。应注意的是,《基金会法》不是一项独立的法规:实际上,它是《公司法》的补充,经必要修改后将适用于所有开曼基金会。现有的开曼公司可以转换为开曼基金会,或者创建一个全新的开曼基金会。此类公司必须受到股份或担保的限制,但可以在有股本或无股本的情况下成立。禁止基金会向其成员或拟议成员支付股息或其他利润或资产分配基金公司秘书必须是“合格人员”,指公司管理法(2003修订版)许可或准许在当地提供公司管理服务的人。公司章程必须直接或参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清盘时可能拥有的任何剩余资产的处置。在开曼群岛成立这类公司最方便的方式是聘请一家为此目的获得许可的专业公司。这些公司可以提供以下服务:注册办事处;代名人股东;董事和其他高级职员;根据受益所有人的指示对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


    4,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如果一家公司的拟议活动主要在开曼群岛境外进行——所谓离岸——注册代理人可以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申请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LLC”)。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一样,此类公司具有单独的法律身份,因此公司成员不得对公司债务或责任承担个人责任。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本,但成员获得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由其成员和/或经理负责。这类公司的组建过程与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组建过程类似。在成立注册时,需要提交包含特定规定信息的已签署注册声明并支付注册费。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声明中规定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提交注册声明修订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现有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可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合并或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允许非开曼群岛实体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身份重新注册并继续在开曼群岛注册。每年1月,公司必须向注册官提交一份申报表,证明其在上一个日历年内遵守了有限责任公司法的规定,并向注册官支付规定的年费。


    5,非居民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


    普通非居民公司是指通过公司注册处向财政部长申请获得非居民身份的公司,必须声明该公司不打算在开曼群岛开展业务。本公司可交易豁免公司、外国公司和合伙企业的股份,但只能在开曼群岛开展促进其外国业务所需的其他业务这些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保留一份其过去和现在成员的登记册,供公众查阅。他们还必须每年向注册官报告,提供成员、董事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实收资本的金额。非居民公司可转换为普通居民公司或豁免公司。此类公司必须在CIMA许可服务提供商处设立注册办事处。


    6,海外公司 (Oversea Company)

    海外公司(通常称为外国公司)是在开曼群岛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为了使海外公司能够在开曼群岛持有土地或开展业务,或作为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必须根据《公司法》第九部分进行注册。


    7,居民公司(Resident Company)

    一家普通居民公司在开曼群岛开展业务。居民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保留其过去和现在成员的登记册,供公众查阅。他们还必须每年向注册官报告,提供成员、董事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实收资本的金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此类公司也可以持有土地。


    8,经济特区公司(Special Economic Zone Company)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经济特区公司有权在群内经济特区开展业务。《公司法》(第VIIIA部分)允许将现有豁免公司重新注册为经济特区公司。这些公司的组织大纲须说明经营经济特区业务的意向。公司名称必须包括“经济特区公司”或“SEZC”如果这些公司停止在经济特区经营,它们可以在重新注册后作为豁免公司保留在登记册上,或者选择从登记册中删除。


    9,无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

    在无限公司的情况下,其所有股东或成员的责任是无限的在公司清盘时清偿未偿债务,其成员或股东有共同、个别和非限制性义务,以弥补公司资产中的任何不足。此类公司的章程必须说明公司拟注册的股东人数,如果公司有股本,则必须说明公司拟注册的股本金额。


    Reference:Cayman Islands General Reg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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